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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法舆情动态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化妆品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黑药监规〔2024〕13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4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沪药监通告〔2024〕26号)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自查报告撰写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化妆品新原料异丁酰胺基噻唑基间苯二酚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辽药监告〔2024〕98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壬二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等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 (2024年第45号)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2024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年报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2024年 第12号)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不予和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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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动态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3〕13号)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公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即2023年1月13日起,备案人在进行产品备案时,可提交由化妆品备案人或受托生产企业按照化妆品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开展自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2023-02-10]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的通知 (宁药监规发〔2023〕1号)
为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制定本办法。...
[2023-02-03]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药监规〔2023〕1号)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02-03]
2023年1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法规汇总
化妆品伙伴网对2023年1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进行了汇总,主要包括《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等。...
[2023-02-01]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三十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
[2023-01-19]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三十)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
[2023-01-19]
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年 第13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国家药监局决定进一步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3-01-18]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广东省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的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8号)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粤市监规字〔2019〕4号)规定,经研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第三届广东省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切实发挥好标准化技术支撑作用。...
[2023-01-17]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3年第5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03号)同时废止。...
[2023-01-12]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鄂药监发〔2022〕26号)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和《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北省疫苗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北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01-09]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药监规〔2022〕5号)
为规范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有效防范化妆品安全风险,依据国家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规章,并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2023-01-09]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药监规〔2022〕21号)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01-05]
2022年12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法规汇总
化妆品伙伴网对2022年12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进行了汇总,主要包括《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妆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的通知》等。...
[2023-01-04]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妆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的通知 (苏药监规〔2022〕2号)
《江苏省化妆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作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苏药监规〔2021〕1号)的附件和参考标准。本参考基准自2023年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01-03]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2年第125号)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01-03]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我省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监管,扩大社会监督,促进诚信自律,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吉林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省局制定本办法。...
[2022-12-16]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九)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
[2022-12-08]
2022年11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法规汇总
化妆品伙伴网对2022年11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进行了汇总,主要包括《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公告》《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事项实施全程网上办理的公告》等。...
[2022-12-01]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七)
根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四)》,监管部门取消备案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六十五条规定,备案部门取消备案的产品自取消备案之日起不得上市销售、进口,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产品的,监管部门将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根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四)》,对2022年5月1日前未按要求进行补充填报资料的产品,在完成补充填报之前,不得继续生产、进口。...
[2022-11-24]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八)
1、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是否可以填报多个原料报送码?2、问: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企业信息资料管理”各角色类型权限注销后,能否再次注册?3、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同一受托生产企业是否可以维护多个生产地址?4、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首次备案“暂存”状态的产品,能否修改产品名称?5、产品在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注销后再备案,备案编号是否会发生改变?...
[2022-11-23]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七)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
[2022-11-22]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八)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
[2022-11-22]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和审核要点的通知 (药监办许可函〔2022〕436 号)
为提升我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质量,指导和规范化妆品备案人准确填报备案资料,保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和审核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了《安徽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和审核要点》,现予印发。...
[2022-11-21]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津药监规〔2022〕7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已经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2-11-18]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宁药监函发〔2022〕173号)
根据监管事权,为做好化妆品生产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监督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规范适用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含委托单位)对已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按照 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活动。...
[2022-11-14]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公告 (公告(2022]3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函[2022]625号),北京市药监局计划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探索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的可行模式和有效监管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推动北京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11-14]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药监综妆函〔2022〕625号)
充分发挥行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鼓励试点企业围绕彩妆、护肤等普通化妆品,在皮肤检测、产品跟踪、个性化护肤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试点。鼓励各试点省(市)药监局在现行的化妆品监管法规框架下,创新监管模式,在产品备案、检测、留样、销售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方式的优化。通过试点,在符合化妆品产品备案、生产监管、风险监测等相关法规要求下,进行合理优化,既要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又要满足消费者用妆的个性化需求。...
[2022-11-14]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市设立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的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4号)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市设立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济南、青岛、烟台3个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纸质材料接收工作,分别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济南、青岛、烟台市的受理窗口承担。二、申请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授权境内责任人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境内责任人账号注册、产品备案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根据系统预约信息向...
[2022-11-10]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的通知 (黔药监发〔2022〕19号)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行政处罚法》及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贵州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11-01]
2022年10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法规汇总
化妆品伙伴网对2022年10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进行了汇总,主要包括《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用户信息变更指引》《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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