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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法舆情动态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征求意见稿)》等6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6年1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法规汇总
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标签信息填报操作指南》的通知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两品一械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药监规〔2026〕1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 (2026年第6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皮肤变态反应 局部淋巴结试验方法:BrdU—FCM》等4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 (2026年第5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大麻二酚等6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等5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 (2026年第1号)
2025年12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法规汇总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关于发布《浙江省国产牙膏备案入市第一课(试行)》和《浙江省国产牙膏备案资料提交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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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指引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消费者(个人)等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
[2022-10-11]
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用户信息变更指引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等单位已注册成为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用户,需要办理找回注册账号、密码重置、单位名称变更等事项。...
[2022-10-11]
2022年9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法规汇总
化妆品伙伴网对2022年9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进行了汇总,主要包括《国家药监局关于新版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从业条件认定》等。...
[2022-10-09]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通知 (豫药监妆函〔2022〕458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与管理,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决定对部分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进行动态调整。...
[2022-09-30]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网上办、不见面”办事的通知
为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不见面”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两品一械”政务服务事项,市药监局结合实际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2-09-28]
普通化妆品备案相关问题问答
近期,省药监局对普通备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现就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中应当指明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并分别说明其具体含义。《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具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属于销售包装的内容之一。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普通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上传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
[2022-09-28]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风险管理,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022-09-26]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 (豫药监妆函〔2022〕437号)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对我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省药监局决定自2022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化妆品不良反应专项监测工作。...
[2022-09-22]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的通告 (辽药监告〔2022〕55号)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和规范监督检查缺陷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化妆品安全风险,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监管实际,我局制定了《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2022-09-21]
山东省药监局五分局联合辖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备案人检查工作
为确保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省药监局五分局联合辖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化妆品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监管合力,扎实推进化妆品备案人检查工作。检查组重点对辖区内化妆品备案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负责人履职情况、产品备案资料、委托生产执行情况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备案人存在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等问题。...
[2022-09-21]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研讨会
一是面向生产企业加强化妆品GMP法规的宣贯和培训,提高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GMP法规意识和业务技能;二是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加快厂房设施、检验场所等硬件设施的改造和规范,并结合生产许可事项检查尽快落实化妆品GMP要求;三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完善,并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四是加强委托生产、共线生产、委托检验中风险点的管控;五是省局将持续组织化妆品检查员GMP培训和交叉互查,不断提高检查员检查能力水平。...
[2022-09-21]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领域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原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上已完成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受疫情影响未按时进行备案信息补录的,备案信息补录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09-21]
国家药监局关于新版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 (2022年第44号)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价工作效率,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进行升级完善,新版系统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09-21]
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从业条件认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鉴于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与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基本一致,根据法规立法原意和监管实际,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在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的前提下,其所具有的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可以视为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2022-09-15]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沪药监综〔2022〕252号)
《<上海市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认真遵照执行,确保规划各项重大项目按要求完成建设,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2022-09-14]
福建省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进行了明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中有8处提到“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明确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拒绝、逃避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2022-09-13]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化妆品经营者履行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化妆品是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收缴其经营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2022-09-13]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市监特妆〔2022〕256号)
现将《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022-09-0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2年 第35期)
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40号)、《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国药监法〔2021〕40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司《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药监妆函〔2021〕271号)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
[2022-09-07]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化妆品原备案平台无人认领的备案产品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2〕129号)
深圳市原备案平台无人认领的备案产品清单...
[2022-09-0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2〕130号)
深圳市普通化妆品备案未年报产品清单...
[2022-09-01]
2022年8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法规汇总
化妆品伙伴网对2022年8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进行了汇总,主要包括《国家药监局关于正式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化妆品技术审评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等。...
[2022-09-01]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渝药监〔2022〕42号)
为规范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药监局)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2022-09-01]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的通知 (湘药监发〔2022〕18号)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行为,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022-09-01]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吉药监法[2022]128号)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2022-08-30]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两品一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药监发〔2022〕5号)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两品一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08-29]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药监发〔2022〕25号)
现将《推进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08-29]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鄂药监函〔2022〕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药监局结合我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印发,请结合下列要求一并执行。...
[2022-08-29]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琼药监规〔2022〕3号)
依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相关规定,我局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负责”的清理原则,对2000年以来原省药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和省药监局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研究,决定废止《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制止违法审批药品的紧急通知》等28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2022-08-29]
国家药监局关于正式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 (2022年第64号)
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及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特殊化妆品,发放电子注册证。此前已发放的纸质注册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2022年10月1日起,获准注册证变更的特殊化妆品,注册人(境内责任人)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规定,向国家药监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服务部门交还其持有的纸质注册证。...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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