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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9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一体化发展,提高政策制定的统一性,我局对我省2022版免予处罚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初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一体化发展,提高政策制定的统一性,我局对我省2022版免予处罚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初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顾园园;联系电话:0551-62999232;

通讯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2-14F,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箱:zcfgc2017@126.com。

附件:   1.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初稿) .doc

   2.起草情况说明.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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