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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5-29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夯实全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效推行“监督+服务”具体举措,持续强化面向行政相对人精准普法,鉴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省药监局决定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夯实全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效推行“监督+服务”具体举措,持续强化面向行政相对人精准普法,鉴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省药监局决定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6月10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刘学贵,联系电话:0551-62999236;

通讯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2-14F,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箱:zcfgc2017@126.com。

附件:   1.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2.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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