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是指注册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注册的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
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化妆品新原料为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调整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的使用目的、安全使用量等的,应当按照新原料注册要求申请注册。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
二、服务流程与方案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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