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2月18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314,邮政编码:230051,电子邮箱:zcfgc2017@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蔡珊珊,0551-62999293。
附件:
1.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负面清单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