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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法舆情动态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化妆品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黑药监规〔2024〕13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4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沪药监通告〔2024〕26号)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自查报告撰写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化妆品新原料异丁酰胺基噻唑基间苯二酚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辽药监告〔2024〕98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壬二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等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 (2024年第45号)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2024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年报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2024年 第12号)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不予和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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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法规文件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包括国产和进口普通化妆品),相关化妆品备案人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年度报告的填报工作。...
[2023-03-2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事宜的通告 (通告〔2023〕1号)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精神,《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
[2023-03-16]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化妆品日常监管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严查严防严控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规范我区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行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3-03-16]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年8号)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发力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部署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总体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执法监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精准监管理念不动摇,巩固与创新并重,防范与规...
[2023-03-15]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省药监局重点工作计划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省药监局重点工作计划...
[2023-03-15]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工作,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23年度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3-03-13]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渝药监通告〔2023〕4号)
根据《条例》《办法》《公告》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含境内责任人,下同)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2023年度备案年度报告工作已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将于2023年3月31日结束。2021年12月31日前备案的产品应当进行2023年度备案年度报告工作。...
[2023-03-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领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批件事宜的公告 (第325号)
2023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对因申请人地址变更等原因造成邮寄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批件未妥投情况进行了梳理。请相关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大厅领取相应批件,逾期则视为送达(见附件)。...
[2023-03-07]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药监办法函〔2023〕72 号)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药监办法函〔2020〕234号)要求,省局制定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1月30日前将计划完成情况反馈政策法规处。...
[2023-03-02]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3年第14号)
请相关备案人抓紧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对需要继续生产的备案产品,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落实备案年度报告工作;不再继续生产的,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新备案平台主动注销备案。备案信息注销前已上市的相关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截至2023年3月31日仍未开展年报工作的相关备案产品,由所在地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置。...
[2023-03-02]
2023年2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法规汇总
化妆品伙伴网对2023年2月发布的化妆品相关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进行了汇总,主要包括《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指导意见》、《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等。...
[2023-03-01]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 复工复产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
为防范和遏制全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从严抓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现就“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示如下。...
[2023-02-28]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已经省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02-27]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穗府办〔2023〕5号)
为推动我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广州化妆品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23-02-27]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晋药监办函〔2023〕8号)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化妆品经营监管,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2023-02-27]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晋药监办函〔2023〕9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备案产品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活动,强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省药监局制定了2023年全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监督检查计划。现通知如下:...
[2023-02-27]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指导意见 (沪药监妆〔2023〕41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本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贯彻落实《规定》,压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2023-02-24]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实施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 第3号)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名义,实施疫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取证、组织听证、审查、处罚决定、执行、处置与案件查处相关的工作。...
[2023-02-23]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3年 第13号)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2023-02-20]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两品一械”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申报相关许可的通告 (通告2023年第5号)
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新阶段,为确保“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安全,强化行政许可工作质量,现对符合《关于疫情期间行政许可大厅办理许可事宜的通告》(通告2021年第15号)中“自动延期”的“两品一械”企业通知如下。...
[2023-02-17]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2022年度报告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现依法对我省未按规定提交2022年度报告的进口普通化妆品(产品清单见附件)予以取消备案。...
[2023-02-17]
汕头2023年化妆品企业应重点关注的时间节点及工作指引
为助力化妆品企业顺利开展2023年工作,让企业更好的履行有关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产品年度报告、产品标签更新等要求,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了2023年化妆品企业应重点关注的时间节点及工作指引如下...
[2023-02-14]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停止经营含禁用原料化妆品的通知 (陕药监办函〔2023〕25号)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相关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即日起检查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3-02-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3年 第5号)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3-02-13]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星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函〔2022] 625号)及相关会议精神,北京市药监局计划开展第二批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申报工作。...
[2023-02-10]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3〕13号)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公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即2023年1月13日起,备案人在进行产品备案时,可提交由化妆品备案人或受托生产企业按照化妆品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开展自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2023-02-10]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的通知 (宁药监规发〔2023〕1号)
为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制定本办法。...
[2023-02-03]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药监规〔2023〕1号)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02-03]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现就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3-02-02]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2年度报告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有关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针对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的产品,我局发布了《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2号),要求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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