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药监局对现有6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决定废止10件,延续有效期24件,其他尚在有效期29件。截至通告之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总计53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2.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按照《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药监局对现有6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决定废止10件,延续有效期24件,其他尚在有效期29件。截至通告之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总计53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2.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