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药品许可处、药品注册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稽查一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各稽查处: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奖励药品领域市场主体内部人员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12月11至16日完成了首轮征求意见。结合意见反馈和工作实际,现将形成的《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奖励药品领域市场主体内部人员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实施办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发送你们研提意见,请于12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综合执法监督局(加盖部门印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zhzfjdj@126.com,或放置局机关交换箱内)。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乞速复为盼。
联系人:董晓宁,联系电话:18546081777。
附件: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奖励药品领域市场主体内部人员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实施办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