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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两品一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渝药监〔2025〕1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1-04  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现印发《重庆市“两品一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请遵照执行。

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局属各检查局、市食药检院、市药审中心、市药品监测中心、重庆器械检验中心,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现印发《重庆市“两品一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两品一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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