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我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防范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9月3日——9月1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swjwzhjdc@tj.gov.cn。
2.传真:63086899。
3.邮递信件: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邮编:300070,天津市疾控局综合监督处收。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