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与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依据《甘肃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了《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6号)要求,省药监局积极协调相关市做好分中心建设工作。经评估考核,省药监局审评核查青岛、淄博、临沂分中心已具备办理相关事项的条件和能力。自2026年4月16日起,由青岛分中心承担办理33个事项、淄博分中心承担办理29个事项、临沂分中心承担办理24个事项的审评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