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人民药监靠人民”的理念,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使“十五五”规划更好体现发展所需、民心所盼,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的要求,普通化妆品和牙膏实施年度报告制度,目前年报工作正在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