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强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适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政处罚裁量规范性文件规定,我局对2022年发布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9月6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陈为钻 联系电话:0591-87271139
电子邮件:chenweizuan @fjmpa.cn
附件: 1.适用“四张清单”原则